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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金科征信
  • 武汉快乐生活农林生态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名称 拖欠工资 处罚内容 该单位拖欠劳动者彭逾涛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工资120900元,经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 处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结果 1、要求立即支付劳动者彭逾涛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工资120900元。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机关 武汉市江夏区劳动监察大队

    2016-11-08

  • 湖北鸿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名称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内容 碎石(砂)、水稳拌合、沥青拌合等生产项目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处罚机关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6-11-08

  • 湖南优冠运动场材料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 对销售冒用认证标志产品的处罚 处罚内容 2016年9月26日,安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湖南优冠运动场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到我市泰合小学的跑道材料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其销售的跑道材料:1、跑道红、2、OB环保胶水、3、单组份胶水的合格证上均标注了CMA认证标志、CAL认证标志。经调查确认,该公司未获得CMA认证、CAL认证资质在产品合格证上标注认证标志,货值金额49000元,违法所得25000元。 处罚依据 上述行为已违反《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依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贰万伍仟元(¥25000.00元);3、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捌仟元(¥8000.00元);罚没款合计:叁万叁仟元(¥33000.00元)。 处罚机关 安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11-08

  • 仙桃市恒辉硅材料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内容 2016年8月16日,市彭场环境保护站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硅溶胶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五条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2257元罚款;责令限制生产。 处罚机关 仙桃市环境保护局

    2016-11-08

  • 武汉明星鸿运物流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 未取得货物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经营 处罚内容 当事人武汉明星鸿运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李天付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鄂A748CZ号车于2016年8月10日在江夏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时,未取得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经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叁仟元 处罚机关 武汉市江夏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状态 正常 来源单位 江夏区交通运输局

    2016-11-08

  •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名称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处理物料过程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 处罚结果 罚款贰万元(20,000.00元) 处罚机关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6-11-08

  • 名幸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 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该公司二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磷浓度超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处罚结果 罚款壹拾万柒仟捌佰玖拾叁元柒角零分(107893.70元) 处罚机关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6-11-08

  •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 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未采取密闭、洒水等措施,内部物料传输粉尘控制不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处罚结果 罚款伍万元整(50,000.00元) 处罚机关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6-11-08

  • 宜昌兴联包装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处罚内容 2016年9月1日市环境监测站在该单位污水排放总口进行监督性抽测,检测数值:化学需氧量755mg/l,属于超标排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主管部门按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 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治,10月30日前将整改后的监测报告交与我局,同时罚款4288元。 处罚机关 宜昌市伍家岗区环境保护局

    2016-11-08

  • 温岭市中心陵园有限公司

    发布机关名称 省地税局 失信黑名单项目名称 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 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 温岭市中心陵园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2275367X 发布时间 2016-07-21 发布期限 2018-07-21 法定代表人姓名 潘建平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332623******165 处罚文号 温地税稽罚【2015】67号 处罚时间 2015-12-23 处罚事实 经浙江省温岭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2年01月01日至2015年09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让其他单位为自己虚开普通发票30份,票面额累计2793.70万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处罚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016-11-07